开启“第四代住宅”——南京发布重磅政策,全面提升住宅品质
* 来源: * 作者: nredcc * 发表时间: 2024-06-30 15:40:00 * 浏览: 964
近日,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《关于支持我市住宅品质改善提升优化规划服务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从五个方面进行重大调整。
一是住宅建筑突出屋面的设备用房、楼电梯间,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面积八分之一的可以不计入容积率;
二是住宅建筑的门厅可以适当提高层高,但层高不大于7.2米;
三是在保证安全和居住品质的前提下,新建小区住宅项目每户可设置挑空平台,挑空平台为主体结构外挑的不得封闭的室外空间;
四是飘窗的窗台高度(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)不得小于0.45米且最大进深(自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)不得大于0.75米;
五是鼓励在新建住宅小区场地内设置独立的电动自行车存放、充电场所,在地面布置的电动自行车存放、充电场所可以不计入容积率、建筑密度。
《通知》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,凡发布之日起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(不含单栋建筑已有部分领证的建筑),按本通知执行。同时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但尚未领取预销售许可的建筑,今年年底前也可以申请变更许可,调整建筑方案。
《通知》的发布,开启了我市”第四代住宅“建设,将进一步推进我市住宅高质量发展,提升居住品质,改善人居环境,增强城市安全韧性。
在此之前,6月中旬,南京还发布了《关于支持新区住宅品质改善提升规划指导意见》,包括十四条措施,以提升江北新区商品住宅品质。
《通知》全文如下: